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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沪消联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沪消联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卫规财〔2007〕46号 2007年12月10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沪消联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消联办〔2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落实专人管理。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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