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就[2007]44号)
各部室:
根据杭劳社法[2007]19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就业服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杭劳社法[2007]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明确就业服务机构的法定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评机制,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二、组织领导
1、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在局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责任制落实,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李书贵、李茂林、蔚长民、张忠义、黄小昶、潘劼、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李书贵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
2、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与评议考核。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落实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将依法行政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对于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职责
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劳动就业服务的法规、政策,履行政府对就业服务事务的管理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指导各区、县(市)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2、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