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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尽快布置,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全局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抓落实的具体方案措施,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承办具体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地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㈡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纠风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全面开展纠风工作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相结合,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经常总结工作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和推动全市纠风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㈢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教育乱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费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也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㈣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体系,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把纠风专项治理与各项改革措施紧密结合,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纠风工作特点,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群众有序参与、上下有机结合的纠风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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