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7〕1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开斋节”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宗教节日。根据国务院规定,对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职工在“开斋节”放假一天。近三年“开斋节”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13日(星期六),2008年10月2日(星期四),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作好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的放假安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