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泸州电业局、人民银行泸州分行。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强制淘汰单耗高的企业和落后设备工艺。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小洗煤和小化工企业,逐步淘汰工艺设备落后的水泥企业,分批淘汰所有不符合能耗标准的在役机电通用设备和装置。对于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五)推进服务业节能。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为生产环节服务的金融、信息、商务等服务业,大力推动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降低能耗,推动服务业节能。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积极争创绿色饭店,创建节能型商店,引导科学消费。强化能源管理,完善计量仪器设备,将节能指标分解到部门、柜台,单独装表计量。抓好科教文卫行业节能和城市公用设施节能,在大型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广泛采用节能、节水、节材性产品和技术,提供集中供风、供热设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电、节油、节气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外侨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人民银行泸州分行。
三、加快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把节能减排纳入市科技开发专项和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专项科技计划中,争取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开发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重点研发能源替代、节能工艺、绿色建筑、清洁燃料汽车、水和大气污染治理等技术。大力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示范项目,加大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力度。建立节能技术信息发布制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成果转化体系。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泸州质监局、人民银行泸州分行。
(七)抓好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和推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转化一批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产业化重大专项。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种、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