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7〕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日
泸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针对我市农村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公安部决战“70天集中行动”和德阳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弱化状态,保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从9月中旬起到年底,对我市农村交通秩序适时集中整治。为切实搞好此次整治活动,特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预防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采取各种手段和形式,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方案的有力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张显富为组长,各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文君任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长毛汉东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的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此次集中统一行动范围广、战线长、任务重、难度大。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各区县相关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力求成效,圆满地完成此次专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