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的核心就是要把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城乡就业工作,突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充分发挥就业对促进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任务包括:
㈠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全市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把农民就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拟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二是组织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就业要求等,逐级整理汇总,建立农村劳动力档案;三是对进城农民工的管理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中,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社区。
㈡改革制约农村劳动力不平等就业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根据政策要求,取消企业对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的各种限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实行用工自主、双向选择、取消户口和地域限制。清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种手续,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和各种不合理证卡,简化农民进城就业手续。二是取消面向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不合理收费。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企业用工手续时,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三是督促、指导用工企业与所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四是建立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度。将农民工劳动工资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的激励机制,在加薪、提职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五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为农民工建立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六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制度,即凡在本市进行户籍登记的农民和持有暂住证来新余打工人员子女,全部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就近入校就读,取消借读费。
㈢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各项政策。
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创新培训机制,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建立以农业部门、劳动就业部门、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资助,培训实行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