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快化工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抓好省产业科技推进行动重点项目“泸州有机化工催化平台”建设步伐,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发挥骨干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带动化工集群发展,为西部化工城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是加快产学研联盟建设。以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高校积极参与,围绕支柱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进行开发,建立市场导向、技术牵引、资源共享和利益回馈的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创新的新机制。当前要重点引导、支持以泸天化为龙头的工业催化技术创新联盟和以泸州老窖为龙头的浓香型白酒技术创新联盟的组建,使之成为我市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和人才培养的复合平台。
四是搭建产学研互动服务平台。政府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招才引智,争取最新成果到我市转化,为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信息服务。当前要重点深化和落实我市与中科院广州分院、广东省科学院的院地合作,强化对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见到实效。
(三)强化政府服务与指导,激励企业创新创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制。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高新技术产业和园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为相关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二是搞好规划。高新技术领域、园区以及骨干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科技示范工程都要制订和完善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完成。
三是增加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市、区(县)工业、农业发展资金、技改贴息资金、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都要向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倾斜,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产品、重点技术研发和推广的企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市级金融部门、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要发挥金融贷款的支撑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的信贷支持。同时吸引民间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逐步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四是落实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的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各项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川府发〔2007〕23号)和《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走创新型发展道路的决定》中有关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重点在技术开发、四技收入、高新技术重点产品的政府采购、创新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生产要素配置倾斜政策等方面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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