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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物业管理防突发事件预案》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主要受理和处理的信访投诉事项包括:

  1、业主与开发商就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主体问题的投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投诉。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等。

  3、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关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负责的受理和处理信访投诉,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处理事项应尽量予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信访投诉件应及时上报区建设局处理。

  区建设局主要受理和处理的信访投诉事项包括:

  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质量的纠纷;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就卫生考评的纠纷,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就计生工作配合问题的投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包括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工作中的问题。

  2、业主投诉本区所辖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牵头组织业主大会的义务的信访问题,区建设局应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依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督办或协助成立。

  3、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因跨越辖区而产生的问题。

  4、所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无法处理解决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等。

  5、业主委员会投诉跨行政区的或区建设局认为应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帮助协调可上报市建设主管部门。

  (三) 市房地产协会具体负责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市物业管理协会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市房协和市物协应建立健全信访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制度;信访处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一些重大的信访投诉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告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信访局,防止业主群体上访。

  (四)市建设与管理局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处理各区建设局报送的重大信访(或上访)事件和突发事件,并做好传达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重大信访(或上访)事件处理情况的汇报工作。局机关相关处室按各自职责协助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重大信访(或上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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