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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新余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主要任务及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重点环节和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等整治重点,严格审评审批,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惩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监测,提高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专项行动,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GPP)等认证规范得到落实,药品诚信体系逐步建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有效治理;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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