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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6〕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意见
(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为农民营造一个货真价实、安全方便的消费环境,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和谐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总体要求、建设方式和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及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手段、以效益为中心、以试点为抓手,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在严格按国家标准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建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市场工程的建设方式:一是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乡村投资建设连锁“农家店”;二是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可以通过加盟的方式吸引农村小型企业、个体经营者到乡村整合、改造“农家店”;三是各类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自愿连锁,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与改造“农家店”;四是供销合作社和邮政部门可以利用现有的企业及其在农村的网点,整合、改造“农家店”。

  市场工程的建设目标: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2年时间,在县、区培育出280家“农家店”,其中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占50%;在试点企业建立面向“农家店”的商品配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主要任务

  1、切实抓好“农家店”的建设。县、区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两项标准指导试点企业建设与改造“农家店”。试点企业建设与改造的“农家店”,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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