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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关于支持新余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


  ㈡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支持各类专业户创业

  针对不同专业户的经营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有效信贷机制。一是逐步对一些投入大、回报率高的项目开展大额农贷,最高信用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二是对专业户所持有的最低保护价粮棉油销售合同,依法获得无争议、有价值、易流转或变现的山林产权和水面经营权等,在论证其具有贷款补偿或保证能力的情况下,并且可依法登记的,可以作为贷款担保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户联保贷款,支持产业集群的专业户、农户联合体做大做强,凡在5户以上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都可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和信用共同体协议,设立担保专用基金,解决专业户贷款需求量大而有效抵押不足的问题;四是根据农业专业户的理财现状,在支行信贷部门设立理财咨询服务台,更好地帮助农户理财,促进农业专业户实现可持续发展。

  ㈢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以较快的速度、较大的幅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之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一是在资金上进一步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实体,将种养、加工、流通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从而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加大对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支持拥有区域资源优势、品种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如良山、南安、新溪、钤山四大优质稻生产基地;新余密桔、优质苎麻、早熟梨等特色种植,精心培植一批重点农业项目,加速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开发。三是对投资兴办当地政府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有资金达到60%以上、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的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期限延长、额度放大等优惠措施。

  ㈣全方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对具有自有资金、财产处置权、守信用和有还款来源的村干部及致富能手发放“双带”贷款,通过“双带”助推更大范围的农民创业致富;二是进一步落实与团市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为青年创业提供金融扶持的实施意见》,同时与农业部门建立长期的协作机制,对符合贷款条件、有一技之长、有专利技术、落户创业基地的青年发放贷款,对农业部门提供的金融扶持对象采取积极扶持政策,在目前建立的20多个扶持对象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全面支农工作。三是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协调配合,促进巾帼建功立业,在广大农村扶持一批妇女种养能手,使妇女在搞活家庭副业、庭院经济,承包荒山、荒坡、荒滩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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