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建立政府经费有效投入机制。社区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方式。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即在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财政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的前提下,建立资金筹集分配、经费核定和绩效考评体系,根据服务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考评情况划拨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核心是核定收支,收支挂钩,收入上缴,全额拨付,即按照 “ 全面预算、控制成本、体现公益” 的要求,政府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药品等全部收入上缴财政,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 建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合理确定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扩大社区卫生服务量。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将适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下沉至社区;转变居民就医观念,利用医保杠杆作用等措施引导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到社区医治。实行资源共享。积极引导和组织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服务协作关系,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双向转诊流程和规范,采取检查检验互认,方便病人合理选择医院和专科医生并推动医院将恢复期的患者及时转回社区康复。
五、以评选示范机构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市社区卫生工作水平提高
(一)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05〕79号)要求,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统一规划设置、统一面积功能、统一标识标志、统一设备配置、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慢病防治、统一考评标准等“八统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推动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促进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
(二)开展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以常见慢性病社区防治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与费用控制的管理模式。制定统一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社区管理规范,印发《常见慢性病社区防治管理手册》,启动为每位常见慢性病患者培养1名家庭保健员工程。
(三)开展中医药进社区。鼓励中医机构以转型、领办等形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中医科或中医诊室,配备中医药人员,配置中药房,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简、便、验、廉 ”的特色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