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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㈢3月-5月,组织部分公务员和全体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知识考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

  ㈣4月,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刷新墙上标语,开展送法下乡、进村、进户、进学校、进厂矿活动,重点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

  ㈤6月,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举办国土资源文艺晚会,并配合省政府媒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局);

  ㈥7月,在《新余日报》开辟市、县(区)领导谈国土资源管理专栏,并利用其它媒体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

  ㈦8月,在市广播电台开展为期1个月的国土资源知识讲座及咨询节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局);

  ㈧9月,在《新余日报》开展国土资源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

  ㈨10月,通过层层选拔,在新余市电视台举行国土资源知识竞赛决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局);

  ㈩11月,通过逐级推荐、群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十大先进国土资源所”、“十大国土资源管理标兵”、“十大节约集约用地企业”、“十大科学利用矿产资源企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

  (十一)12月,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表彰大会,为“十大先进国土资源所”、“十大国土资源管理标兵”、“十大节约集约用地企业”、“十大科学利用矿产资源企业”颁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

  (十二)每月向市、县(区)、乡(镇)党政领导发送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知识短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通信公司)。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通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一名科级干部任联络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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