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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等七个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3、建立“设施蔬菜”投资奖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规划内项目)。补助或奖励资金在蔬菜专项经费中解决。对商品蔬菜基地的菜农、农场主或承包商投资大棚给予适当的补助,对5亩以上的蔬菜种植户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用蔬菜专项资金引进新品种;鼓励蔬菜基地引进技术人才,对规划内蔬菜基地聘请的技术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5、建立无公害农药销售点。市区二级蔬菜生产办要在每个商品蔬菜基地村按基地蔬菜生产所需无公害农药统一配药代销,实行价差补贴。

  6、加强基地菜农技术培训。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在商品蔬菜基地村举办四期蔬菜生产技术培训班,完成600名蔬菜专业户和种菜大户技术培训。

  7、拓宽蔬菜流通渠道。市供销合作社要尽快在“优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建立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在组织外运蔬菜调济市场的同时,积极组织基地蔬菜的收购、批发,并在每个基地村建立蔬菜收购站解决基地菜农卖菜难。

  8、鼓励蔬菜配送公司的发展。按照公司+基地+配送的产业化模式,政府首批列入的学校、企业、超市等集团蔬菜消费单位,由配送公司定点配送“放心蔬菜”。确保集团消费单位蔬菜的供给和人身安全。

新余市棉花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做强棉花传统产业,全面实施“3321”工程,针对新余棉花产业现状,就发展十万亩棉花产业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棉花总面积发展到12万亩(现有面积10万亩,新增面积2万亩),其中渝水区9.3万亩、仙女湖区0.7万亩、新余经济开发区2万亩,总产量1.3万吨,总产值1.67亿元。

  二、区域规划

  按因地制宜、旱涝保收的原则优化布局,全市以渝水区的下村、水北、鹄山、人和、罗坊、姚圩、观巢、界水、珠珊等乡(镇)及经济开发区的水西镇、仙女湖区的河下镇为主要产区。

  三、发展措施

  一是要政策扶持。健全棉花生产领导机构,把棉花生产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考核目标,制定出台棉花优质优价政策,像保护种粮一样实行价格保护,从根本上保护棉农的种棉积极性。

  二是要优化棉花生产布局。本着“分散向集中转移、低产向高产转移、小户向大户转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优化布局的调整工作,使棉田进一步向生态条件适宜、比较效益高、生产潜力大、竞争优势强的区域集中,促进棉花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提高棉花的产量和质量,提高棉田整体经济效益。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杜绝假冒伪劣棉种充斥市场,严格种子试验、示范、推广和引种程序,分品种集中连片种植,实行一乡一品种,一个收购区域种植一个品种,确保原棉品质的一致性,逐步形成以品种为主要特征的棉花专业村。

  四是要稳定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建立健全农技推广网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及时补进新的技术人员,确保有人员、有时间、有财力从事棉花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避免生产的盲目性。

  五是要培植规模经营。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扶持有经验、懂技术、善经营的植棉能手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

  六是要积极推进棉花生产机械化。积极推进以机代人工程,对适应我市棉花生产的机械进行补贴,用足用活国家、省对我市农户的购机补贴资金,对棉花生产的耕作机械、植保机械以及棉花的加工机械,实行购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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