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等七个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农村农业重点工程(三三二一)领导小组制定的《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意见》、《新余市三万头种猪基地建设工作意见》、《新余市发展10万亩高产油茶实施意见》、《新余市商品蔬菜发展实施意见》、《新余市棉花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新余市发展十万亩苎麻产业实施意见》、《新余市百万亩优质稻生产项目实施意见》七个农业发展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新余市十万亩新余蜜桔产业发展意见
为切实做大、做强、做优新余蜜桔产业,实现“十一五”期末全市发展十万亩新余蜜桔的目标,结合我市现有新余蜜桔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把新余蜜桔产业发展作为全市农业的重中之重,通过政策引导、政府鼓励,加大开发力度,按照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社会化服务的“五化”要求,坚持把提高种苗质量作为重点,把提高果品品质作为关键,把市场营销作为手段,加大科研攻关、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力度,建立无病毒苗木繁育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全国营销网络体系,积极推进新余蜜桔产业化。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新余蜜桔总面积达到10万亩(现有4万亩,新开发6万亩), 其中渝水区8万亩、分宜县1万亩、新余经济开发区和仙女湖区1万亩,产量达3万吨,总产值7200万元。每年发展1.5-2万亩。10万亩新余蜜桔全部投产后,每年可产新余蜜桔20万吨,总产值4亿元。果农年户平增收1万元,每年为全市农民人平增收500元。
三、区域规划
以渝水区为主,重点建设三个果业带:蒙山果业带(包括水北、鹄山、人和、下村、欧里、洞村、高岚、操场等乡镇),规划面积3万亩,现有新余蜜桔1万亩,新开发2万亩;哲划线果业带(包括新溪、南安、姚圩、罗坊南部、水西南部等乡镇),规划面积4万亩,现有新余蜜桔2万亩左右,新开发2万亩;沪瑞高速果业带(包括罗坊北部、水西北部、观巢、湖泽、分宜镇、洋江等乡镇)规划面积3万亩,现有新余蜜桔1万亩,新开发2万亩。区域规划宜果总面积20万亩,到“十一五”期末发展到10万亩。
四、发展措施
1、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奖惩措施
一是把开发目标分解到县、区,下达目标任务,年度检查验收,对达标者予以奖励;二是制订科技攻关目标,把科技攻关项目落实到人,实行目标考核,对成绩突出者实行重奖;三是果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重点对果业带果业大户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支持,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制定技术推广奖惩措施。
2、建立无病毒良种苗木繁育体系
一是依托华中农业大学技术,建设“新余蜜桔无病毒良种苗木扩繁中心”,包括新余蜜桔母本树保护、无病毒原种保存圃、无病毒母本园、无病毒采穗圃、营养袋苗圃、脱毒苗圃、苗木分级、包装、贮藏车间等。二是强化苗木繁育许可证制度,对全市新余蜜桔育苗户进行资格考察、技术认证、全程监督,许可证由市果业局审核发放,坚决取缔无证育苗。三是规范苗木管理制度,育苗基地接穗统一由农业部门指定的母本园提供。四是实行由县、区统一供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