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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措施

  ㈠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尽快布置,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全局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抓纠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抓落实的具体方案措施,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承办具体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地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纠风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全面开展纠风工作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对容易出现不正之风领域或部门的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注意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㈢严肃执纪,切实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教育乱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侵吞、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费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也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性地进行公开曝光。

  ㈣深化改革,拓展领域,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完善纠风并举的预防机制,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建立及时发现、解决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督促部门和行业搞好整改,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努力建立和完善着眼治本的创新机制,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注重通过深化改革破解治理难题,完善措施,建立群众有序参与、上下有机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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