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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保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安工作,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促进全市保安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保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新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按照“健全机构,扩大队伍,拓宽领域,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把发展保安服务业作为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朝阳工程来抓,作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型载体来抓,作为替党和政府分忧、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渠道来抓,作为增加辅警力量、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强力促进全市保安服务业的大发展。
  二、组织领导
  把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各有关单位的综治工作范围,加大考核力度。成立促进全市保安服务业大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共青团新余市委、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部署、落实工作。
  三、方法步骤与主要措施
  整体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5月中旬至6月底)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宣传全国、全省保安工作会议精神,商洽有关单位自建保卫人员转制事项,制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进行专项动员部署。公安机关作为保安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明确各级保安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保安服务工作监督和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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