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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市老龄委、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建设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市级老年大学要完善设施与功能,体现特色,努力成为上海示范性的老年教育基地和国际、国内交流窗口。

  市老年教育工作小组依托市级老年大学、高等院校和有关教育机构建设本市教育教学指导中心、老年教育科研中心、老年教育干部和师资培训中心、老年教育教材编写中心和老年教育资料信息中心。

  (七)加大老年教育经费投入

  老年教育的经费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市级财政投入的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市教育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全市性的老年教育指导、服务,老年教育科研,老年教育干部、教师培训,老年教育教材开发,老年教育统计,老年教育评估服务等和市级老年大学及远程老年教育的办学补贴。

  区县财政在成人教育经费和社区教育经费中安排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市、区县政府部门举办的老年学校要列入财政预算。区县政府财政投入的老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本区县的老年教育指导、服务、评估、奖励和本区县老年学校的办学补贴。街道、乡镇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老年学校和开展老年远程教育、老年社会教育的补贴。

  (八)整合各类社会教育资源

  区县、街道、乡镇政府(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文化中心、社区学院、社区学校、乡镇成人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公共体育场馆、中小学校、东方信息苑等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丰富的学习内容。

  (九)加强老年教育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热爱老年教育并熟悉老年教育业务的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各区县教育、老龄部门要在社区教育工作的干部、教师中确定专人负责老年教育工作,承担组织、管理、业务指导,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工作人员数应按老年教育人数合理配备。建立本地区的老年教育师资库,吸纳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的、有专长的人才充实到老年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中来。应确保从事老年教育的干部和教师在职务晋升或职称评定时应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各区县要建立老年教育讲师团,开展老年教育巡回讲学,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学习需求。

  市、区县要组织老年学校的办学干部、教师进行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交流教学经验,探讨教育规律,不断提高办学干部和教师的老年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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