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进企业征信工作和评级工作相分离。从我国国情和石家庄企业特点出发,借鉴国内外企业信用评级惯例和评价指标,以金融机构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和企业贷款卡(证)为基础,以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信用记录为内容,以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企业信用实行评级颁证制度。
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试行担保机构为商务信用有限的中小企业或农村小额贷款增强融资信用度的基础上,支持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发挥信用评级的参考作用,为中小企业、农村建设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
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融资授信、通报表彰等多种途径奖励守信企业。对失信企业通过执法机关加大查处力度进行行政性惩戒,通过严格执法限制经营进行市场性惩戒,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公示曝光机制进行社会性惩戒。
3.强化合同、税收、质监、信贷监管力度
加强工商监管,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加强税收监管,规范企业自身的纳税行为,及时、全额缴交税款,建立良好的企业纳税信用记录;加强质量监管,推动企业自身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金融信用制度,维护良好的信用纪录,提供高水准的信用标识,提高自身的受信额度,保障自身发展中能够及时获得融资支持,并善于运用各类担保政策,分散金融风险。
4.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防范信用风险
引导企业以“依托外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增强防范能力、诚信守法经营”为目标,遵守“不逃废债务、不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逃税骗税、不做假账伪账”的经营守则,在社会整体诚信建设的影响和监督下,做好自我诚信建设。
依托教育培训,普及诚信意识。在企业内部开展诚信教育、开设诚信宣传栏、开展诚信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树立诚信理念。
依托自我管理,防范信用风险。企业积极建立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设立信用管理岗位或职能,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采购销售、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法律事务和人事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有效化解企业信用风险。
依托品牌建设,培育诚信文化。将企业的诚信文化建设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相结合,坚持“诚信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以全力打造企业品牌为中心,形成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全面参与的诚信文化建设氛围。
依托管理者素质提高,提升企业整体诚信水平。通过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提升管理者诚信经营理念。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突出诚信内涵,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违约,提升企业整体的诚信水平。
5.推进中介服务组织信用建设
强化鉴证类中介机构信用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信用建设,引导其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自律,规范业务行为,增强执业的独立性,改善和提升社会信用形象,提高公信力。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原则,培育信用中介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具备较高执业资质和专业化水平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的自主经营运作。支持和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征信系统,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设立及运营中给予一定的减免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对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评估(评级)、担保、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借鉴国内外企业信用评级惯例和评价指标,引导中介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为市场主体寻求合作伙伴和交易对象提供服务,为政府及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参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