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利益的现实要求。良好的市场诚信体制,是扩大市场交易和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整顿和治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必须要对市场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披露、预警和惩戒,营造一种“违规失信、处处制约,诚实守信、处处畅通”的社会氛围,使失信者付出代价,诚信者得到保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提升石家庄综合竞争力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诚信是城市市场化、法制化、信息化等综合水平的体现,是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给城市带来极大经济效益的特殊生产力。讲求信用,注重商业信誉,是国际商务惯例的首要信条。社会资源的涌流、集聚,体现了城市的魅力和美誉度。“诚信石家庄”这张品牌,是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通行证”。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河北省“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诚信是社会制度得以健康运行的基础,是良好社会秩序得以确立的条件,既体现了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要求,也体现了社会道德、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不仅承载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更承载了诚信有价、社会自律、责任政府等现代文明的要求。只有政府、企业、个人在社会交往中都诚实守信,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安定和幸福,这也是肩负全市960万人民福祉的石家庄市政府责任所在,是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
二、建设现状
2005年9月石家庄市诚信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积极围绕“诚信石家庄”建设,以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公开和资信收集工作为切入点,以诚信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了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诚信建设架构。
一是建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诚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诚信体系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协调工作;市直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诚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的诚信建设工作。
政府关联事项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市场运作或公开招标选择经营单位(含其他组织)的事项。如财政性投资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股权转让等。
信息公开就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关联事项信息的全部内容和要求,确保参与企业的知情权;资信收集是指,对参与政府关联事项企业的资质、信用等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和整理。
二是诚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政府关联事项项目招投标信息、中标信息、工程结果的深度公开和参与企业资信收集工作,并在市交通局、建设局、国资委三个试点基础上,今年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实现了部门项目操作过程的透明化,促进了参与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公务员、教师、医生个人征信建档工作已经起步;一些部门分类建立了监管对象的诚信档案;部分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诚信档案、诚信公示、诚信承诺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了会员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
三是数据库建设全面启动。全市诚信数据库系统建设已经启动,总库建设及部分政府部门分库建设工作已经开展,政府关联事项参与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作为重点先行纳入数据库,其信用信息将成为永久性纪录。
四是诚信制度建设逐步深入。2005年9月1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公开和资信收集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05〕51号),2007年8月2号,又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和《石家庄市企业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石政办发〔2007〕50号),作为全市总体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诚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公开制度、资信收集制度、校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了本部门本县(市)、区的《诚信体系建设方案》;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产品的使用作了制度性安排,实行了《以金融单位为主体的信贷诚信档案》、《以房管部门为主体的房地产开发诚信档案》等信用信息收集管理办法,把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参与工程招标、土地拍卖、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诚信制度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