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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石家庄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
(2007年-2010年)

  为加快“诚信石家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重要意义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奖励守信、惩戒失信对行为主体进行他律,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倡导行为主体自律,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三类,政府诚信建设是主导,企业诚信建设是关键,公民诚信建设是基础。通过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建立奖惩明确的制度体系、培育供求活跃的信用市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诚信体系。

  诚实守信是一切制度和规范得以确立和运行的基础,是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建立的依靠。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诚信体系”的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河北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沿海强省的发展目标,并指出石家庄在建设沿海强省中要率先发展,担当重任。石家庄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时代强音。在科学发展上,石家庄市把自己放在建设“沿海强省”的大战略、大格局来定位、思考、谋划和推进,放在“冀中南”城市群和“京津冀”都市圈的突出位置来布局谋篇,积极构建东出西联、北上南下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认真谋划建设“五大基地”、省会“1+4”城市组团、工业经济“5+3”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并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三化互动”,大项目、大产业、大基地“三大支撑”,项目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市集中“三大集中”,县城做美、园区做大、金融搞活“三大环节”上寻求新的突破。在社会和谐上,石家庄坚持把软环境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软环境上下硬功夫。紧紧围绕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把诚信作为一种形象和品牌,坚持把诚信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公民三大主体,以此带动社会管理机制良性运行,环境资源优势集中,促进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确保经济社会的繁荣、文明、和谐的发展。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以信为本,无信不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日益多元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按照物物交换、货币交易、信用交易的发展进程,走向信用交易是一种历史性进步和必然趋势,信用关系必将成为维系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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