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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切实加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强代储在泸州的中央和省储备粮管理,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藏安全。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严格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切实做到“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使用科学规范的储粮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储粮安全。

  (三)进一步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完善地方粮油储备制度建设。根据《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由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制订地方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按照“部门监管、企业运作、调节市场、确保安全”的原则,搞好市场调节,确保流动安全。各区县也要根据区域粮食平衡需要适当增加区、县级粮油储备,逐步达到储备规模。

  (四)建立和完善粮食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建立粮食安全应急机制,这是宏观调控的保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基本原则,在市、区、县《粮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粮油价格监测网络体系、粮食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粮食应急的物质保障体系、对弱势群体粮食供应保障机制、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报告制度、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系统等,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五)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六)加强粮油市场网络建设,适应粮油流通市场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粮油流通市场化、法制化、现代化和国家粮油宏观调控,合理配置粮油资源的需要,统筹规划、布局合理,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油市场体系。加快泸州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建立以市级粮油批发市场为中心,区、县粮油批发市场、连锁配送中心、连锁便民店为载体的市场体系,满足不同对象对粮油的市场需求。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改制后的乡镇粮管站(所)的资产和网络优势,构建现代农村流通格局,结合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乡村粮油超市和连锁便民店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农村、方便农民的服务业务,搞活农村流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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