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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目标任务是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全市20户以上通电未通广播电视的8606个自然村“盲村” 通广播电视信号,其中:中央解决4391个,占总任务数的51%;省政府解决1689个,占总任务数的19.6%;市政府解决560个,占总任务数的6.5%,区县政府解决1966个,占总任务数的22.9%。

  根据我市的地理地形特点、农村人口分布情况,我市“村村通”建设将采取有线联网、无线数字微波、卫星直播三种方式,即在城乡结合部平原平坝地区采取有线联网覆盖,在有线联网发展较困难的浅丘深丘地区实行无线数字微波覆盖,在边远山区采取卫星直播方式覆盖。8606个自然村“盲村”中,4391个自然村将采取直播卫星方式覆盖(中央财政设备补助);1794个自然村采取有线联网;2421个自然村采取无线数字微波方式覆盖。

  三、我市“村村通”建设分年进度以及经费安排

  国务院要求“村村通” 建设资金由省、市、区县负责解决,国家对西部地区工程建设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根据这一精神,中央按照每个村补助17套直播卫星天线设备,省政府按照每个村补助8000元的有线联网和无线数字微波设备,市、区县两级分别按照每个村补助7000元的有线联网和无线数字微波设备。2007年到2010年中央、省、市、区县分年共同完成“村村通”任务分别是1131、2520、2621、2334个村。根据扩权强县试点县的政策要求,泸县“村村通”建设任务和资金按照国家、省上的要求,除国家、省安排的经费外,不足部分自行解决(全市进度及资金需求见附件1)。

  (一)我市承担自然村“村村通”电视建设任务和经费

  根据规划,由我市承担的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任务是2526个,其中市政府负责560个,区县负责1966个。市、区县分别按照每个村7000元补助标准,2007年到2010年市政府将在市发改委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经费中安排资金392万元,区县安排资金1376.2万元(市和区县分年进度及资金见附件2)。

  (二)我市2007年至2008年行政村通广播建设任务和经费

  农村广播是农村宣传工作的重要形式,能及时方便地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科技知识和通知信息等传达到广大农民群众中,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民心工程。2007年12月底全市1094个实现有线联网的行政村全部开通农村广播(高音喇叭),2008年10月未实现有线联网的666个行政村也要全部开通农村广播(高音喇叭),市、区县各自按4:6的比例承担建设任务(各区县的任务数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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