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非煤矿山事故灾难。
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助。
(7)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泸州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助。
(8)烟花爆竹事故灾难。
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泸州质监局等部门协助。
(9)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
市经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协助。
(10)火灾事故灾难。
市公安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助。
(11)房屋建筑工程、在建市政工程、城市供水、城市燃气事故灾难。
市规建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协助。
(12)城市市政、环卫公用设施事故灾难。
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建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协助。
(13)石油天然气事故灾难。
根据事故灾难发生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石油、中石化在泸直属单位牵头,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泸州质监局、市规建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协助。
(14)特种设备事故灾难。
泸州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委、市规建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协助。
(15)职业中毒突发事件。
市安监局牵头,市卫生局、市经委、市环保局、泸州药监局、泸州质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协助。
(16)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事故灾难。
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泸州质监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助。
(17)旅游事故灾难。
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牵头部门,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规建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泸州质监局、市台办、市民航管理局、泸州铁路公司、保险公司、市气象局等部门协助。
(18)水利工程、渔船事故灾难。
市水利局牵头,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协助。
(19)电力事故灾难。
市经委牵头,市安监局、市水利局、泸州电业局等部门(单位)协助。
(20)农村户用沼气事故灾难。
市农业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助。
(21)事故灾难次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经委、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助。
(22)其他事故灾难。
根据事故灾难的具体类别,由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定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
5.5 新闻报道
按照《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5.6 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