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莲菜地补偿年产值标准按同类耕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增加50%计算。
(三)芦苇地按五类耕地补偿
(四)土地类别标准
1.粮食作物用地
一类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
二类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
三类耕地:土地平整、比较肥沃、基本具备排灌条件、能保收;
四类耕地:土地平整、土质较差;
五类耕地:山坡丘陵地、土地坡度较大、土质差。
2.蔬菜地
一类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种菜15年以上;
二类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种菜10年以上;
三类地:土地平整、较肥沃、有排灌设施、保收、种菜7年以上;
四类地:土地平整、土质一般、可以排灌、种菜5年以上;
五类地:土地平整、土质不好、种菜5年以下。
附表二:各类果园补偿年产值标准(略)
注:
(一)苹果、梨、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园补偿。
(二)每亩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品种之外,每亩栽培葡萄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园补偿。
(三)苹果园、梨园、葡萄园、桃园除按列表进行补偿外,果木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四)柿园、枣园、核桃园果木补偿按零星果木补偿标准计算,土地按同类耕地补偿。
(五)零星果木按附表三所列标准进行补偿。
(六)苗圃用地、苗木按市场价补偿,土地按同类耕地补偿。
(七)林地树木按规定补偿外,土地按五类耕地计算补偿。
(八)乔木、灌木、零星果木补偿见附表三。
附表三:乔木、果木补偿标准(略)
注: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观赏花卉等按园林部门规定酌情补偿。
2、经济林不套用本规定,按林业部门规定计算。果园和零星果木不套用经济林补偿标准。
附表四:渔塘补偿年产值标准(略)
附表五: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略)
注:
(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地方建材差价、房屋新旧程度确定取补偿标准的上限和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