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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优秀公文和文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文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省直单位、各大型企业。
  (二)评选条件
  1、文秘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①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省、市政府关于文秘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办公室文秘人员整体素质高,办文、办事效率高,能积极参与政务、管理事务,较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②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健全,公文运转程序规范和公文处理效率高,未出现持文运转和退文现象,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③单位领导重视文秘工作,文秘工作机构健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④2006年度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成效显著,制发的公文质量高,全年未出现差错和失误。
  ⑤办公室自动化建设成效显著。
  2、文秘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①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工作勤奋,行为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②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审核和处理公文,无差错,胜任办公室文秘工作。
  (三)评选名额
  文秘工作先进单位20个,文秘工作先进个人60人。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省直单位、各大型企业要对本单位近几年的文秘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照文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条件,分别填报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市政府办公室和评选小组将根据有关条件确定文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报送参选公文、文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格的时间要求
  (一)列入参加优秀公文评选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将参选公文每类印刷20份,于2007年8月10日之前报送到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管理科。
  (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省直单位、各大型企业,将文秘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5份,于2007年8月10日前报送到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管理科。
  地点:市党政综合楼B区902、906房间
  联系人:张琳 吴庆军
  联系电话:25509632550965

  附件:1、安阳市政府系统文秘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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