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基层工商所人员编制情况和按经济区域设所的基本要求,在建制范围内适当调整工商所定点布局,形成以中心工商所为主体的基层监管执法框架。全市中心工商所按现有工商所2:1左右设置,基层人员按每所10人左右逐步向中心工商所集中。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推行市场巡查和集中执法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经过两年的努力,推进基层规范化管理的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执法装备的配置,全面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改革执法机制,创新监管体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使70%以上工商所人员具备执法办案能力。基层工商所在监管范围、监管方式上实现新的突破;执法效能、行为规范、内部管理和社会形象有明显提升。
三、总体安排
(一)按照小局大所和按经济区域设所的原则,合理调整基层工商所布局,在2007年底,全市工商系统完成基层执法资源的整合工作,现有人员逐步向中心工商所集中。各县(市)局、分局机关原则上不准超编用人。基层执法力量整合,要采取局、所一体,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主,组织协调为辅的方式定员定岗。
(二)各县(市)局、分局要在中心工商所整合的基础上,明确中心工商所的定点布局,制定中心工商所基础建设方案,集中财力、物力,以农村中心工商所为重点,在2007年底前,完成农村中心工商所的改、扩建任务,并在每个县(市)局选3个农村中心工商所、在每个分局选2个农村中心工商所作为新建试点同时进行,200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中心工商所的新建任务。
(三)城区工商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受规划、土地、投资等方面的制约因素较多,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在合理配置城市执法力量、确定中心工商所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建、买、租、置换等各种形式,优先解决无房所、危房所的基本工作条件。
(四)按照省工商局边整合边建设的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从基础工作做起,各县(市)局、分局农村中心工商所的执法力量整合和基础建设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局审定。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