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安政办〔2007〕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改变目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统计信息处理手段落后、部门统计机构和职能削弱的现状,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统计数据,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计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统计工作纳入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河南省也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豫政〔2003〕44号)、《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3〕10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38号)等一系列文件,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统计改革和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统计工作,经常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注和运用统计数据,分析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指导,对统计部门每月上报的统计数据要亲自审核,发现虚报、瞒报、漏报等现象要严厉查处,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准确地反映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大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统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统计法》和《
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统计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统计调查力量,强化统计管理,依法规范统计行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1、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71号)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能源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能源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于2007年10月底以前建立能源统计机构和普查中心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