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援助长效机制的通知

  3、技能帮扶。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困就业对象,根据本人意愿和就业需求,及时为他们提供1-2次免费的技能培训,培训后其《再就业优惠证》加盖零就业家庭印鉴。同时,可免费参加技能鉴定。对于零就业家庭中进入劳动年龄的子女就业困难的,可为其提供1次免费3个月以内的技能培训。对于自愿接受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零就业家庭子女,比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困难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每学年可减免不超过2500元的生活补助或学费。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对于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1名成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
  4、资金帮扶。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适时调整再就业资金支出结构,适当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支持力度。对于实现创业的零就业家庭,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帮助其成功创业,同时还要落实好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5、联动帮扶。一是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实现就业的联动机制。民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好零就业家庭等特困就业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于生活特别困难、丧失就业能力的家庭要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免费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在进行登记60日内,可向其提供3次就业推荐,并根据就业需要,提供技能培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经有关部门2次推荐提供就业岗位,无故拒不就业的,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已经实现就业的要根据其就业稳定状况和收入状况,适时调整其低保待遇。对于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的零就业家庭,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而中断失业保险待遇的,如果再次失业后,其失业保险待遇可继续接续。二是建立起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社会联动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领导。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帮扶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摆脱生活困境。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协调落实好各项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好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民政部门要积极帮助生活困难的零就业家庭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