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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安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
  确定安阳县、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殷都区、龙安区7个县(市、区)的20个此类案件高发的乡镇为此次全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
  (二)重点问题
  1、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高发势头。
  2、依法取缔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3、其他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问题。
  各县(市、区)要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重点整治,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整治行动。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之前)。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本地区重点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按照方案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完成工作目标。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届时将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1、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影视系统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三电”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2、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报道“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要大力宣传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三电”专项斗争成果,选取已破重大案件进行深入报道,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3、各县(市、区)要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三电”专项斗争动态和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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