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报2008年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安政办〔2007〕105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科学合理编制2008年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科学预测项目全年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编报2008年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原则:
1、明年市政府投资继续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2、优先安排还本付息资金、续建项目、已竣工有资金缺口项目、国家和省投资要求市配套的项目。
3、重点考虑2008年十个方面实事和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4、适当安排2008年度展开前期工作的项目。
5、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原则上要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于急需建设的项目必须达到可研深度。
6、对于因超概算造成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再审批其新开工项目和安排2008年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
二、对于今年结转到明年的续建项目,项目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落实配套资金,认真核实项目剩余工作量和资金需求,合理上报2008年资金需求。
三、对于2008年新开工项目,项目单位要在本年度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工作,做好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审查工作,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争取2008年初能够开工建设。要按照项目合理工期,确定和申报2008年投资计划。凡项目前期工作未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原则上明年不予安排投资计划。
四、对于2008年申请做前期工作的项目,项目单位要认真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市发改委审批。
五、对于2007年计划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但目前仍未完成前期工作或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争取尽早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对于预计2007年完工或年底收尾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