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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防汛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市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电信安阳电信分公司、中国卫星通信公司安阳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度汛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话路畅通,保证防汛命令、汛情、雨情的迅速准确传递,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移动通信设备,以备应急情况下的需要。
  安阳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厂(电站)和输变电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信畅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阳分公司:负责研究适合我市情况的洪水保险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洪水保险制度。根据洪水造成的不同灾害类别,具体研究保险实施对象,开展洪水保险业务。积极开展洪水保险的宣传,提高社会各阶层对洪水保险的意识。并做好灾后的理赔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汛期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掌握有关部门防洪安全生产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妥善处理。
  武警安阳支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及执行重要防洪救灾任务。
  卫河河务局:负责安阳市卫河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制定安阳市卫河防汛工作方案;负责提供卫河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协同落实卫河安全度汛措施。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负责提供实时雨情和灾害性天气等气象情况。
  安阳水文局:负责及时提供水情工作,搞好水文测报,做好洪水预报等水情工作。
  滑县黄河滞洪局:负责滑县黄河北金堤滞洪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制订北金堤滞洪区防洪预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北金堤滞洪区内群众迁安和救护工作。
  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防汛通信的频率调配;组织排除干扰,确保防汛通信畅通。
  郑州铁路分局安阳车站: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河南高速安新公司:负责京珠高速公路安阳段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高速公路桥涵排水畅通,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及防汛车辆的顺利通行。
  (二)紧急状态下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当发生洪涝灾害时,市防指启动紧急状态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设9个职能工作组,在市防指集中领导下办公。各负责单位和成员单位由一名县级主要领导负责,并指定1名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工作期间要求脱离原单位工作,在本单位指定办公室或到市防指临时办公,确保工作联络和政令畅通。
  各工作组设置和职责分工:
  (1)水情组:负责雨、水情收集、测报,做好洪水预报等工作。由安阳水文局组成。
  组长:安阳水文局局长
  副组长:安阳水文局水情科科长
  (2)通讯组:负责防汛抢险期间有线、无线电话和通讯网络的畅通。由市无线电管理处、安阳网通公司、安阳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电信安阳电信分公司、市水利局组成。
  组长: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副组长: 安阳网通公司总经理
  安阳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信安阳电信分公司经理
  中国卫星通信公司安阳分公司经理
  市水利局防汛通信站站长
  (3)后勤组 :负责防汛抢险所需资金和物资的筹集调运,负责运送抢险物资、人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水利局、市商贸物资总会、市供销社、安阳供电公司、安阳车站等单位组成。
  组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市粮食局局长
  市水利局水利物资服务站站长
  (4)治安组:负责防汛抢险秩序和灾民社会治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监察局、武警安阳支队组成。
  组长: 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市监察局局长
  武警安阳支队副支队长
  (5)宣传组 :负责防汛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由市广电局、安阳日报社组成。
  组长: 市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 安阳日报社社长
  市水利局科技宣传教育科科长
  (6)医疗防疫组:负责受灾地区灾民的医疗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市防疫站组成。
  组长: 市卫生局局长
  (7)救灾安置组:负责受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济。由市民政局组成。
  组长: 市民政局局长
  (8)综合组:负责防汛抢险情况综合,向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机构汇报,下达市防指防汛抢险命令;提供雨情、汛情预测。由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安阳水文局组成。
  组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9)技术专家组: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方案,对各县(市、区)防汛抢险进行指导,解决抢险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由市水利局、有关水利设计、科研等单位组成。
  组长: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三)市防汛专家组
  为了满足防大汛的要求,市水利局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和水利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当发生重大险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洪抢险方案,处理重大险情,指导地方抗洪抢险。专家组汛期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按照《防洪法》的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抗洪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本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防汛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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