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
第六条 加强德育课教学。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德育大纲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德育课程。要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精神,改进德育课教学,突出对话、互动、活动、实践、体验、探索性学习等方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在重视国家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和优越的自然资源,开发德育校本课程资源,开展热爱汉中教育。
第七条 加强德育学科渗透。各学科都要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有意识地把德育内容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语文、历史、地理、外语等学科本身具有丰富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要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伟大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树立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远大理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在探索科学规律,对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给学生传授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激发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验操作能力;体育学科要突出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优良品质;美术、音乐学科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陶冶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劳动、劳技学科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其他学科教师也要注意结合教材中的德育内容,自觉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
第八条 广泛开展时事政策和法制教育。要结合国内外的重大事件,适时举办时事政策和形势报告会,使学生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开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辅导员的作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确保法制教育课程、课时、师资落实。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预防在前、警示经常、控制有效的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防控机制。
第九条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规划》和《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规范》,抓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市级示范中小学、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必须设置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室,其他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学校要通过创设师生心理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开设心语交流信箱以及心理辅导咨询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心理帮助的学生,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监控并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