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机构与职责
市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辖市、区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成立镇江市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外办、旅游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卫生局、司法局、妇联、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研究决定本市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有关问题;统一指挥本市境外劳务人员和机构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年度防范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完成上级应急机构交办事项。
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市外经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对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有关政策、法规、常识的宣传,及时审批公布合格的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名单,使广大群众了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政策规定、通行做法和正规派出渠道,增强外派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外经贸局负责处置我市境外投资企业突发事件的有关事项。
市公安局:负责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引起的国内群众性治安事件的应急工作及办理本市赴境外处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应急工作,并确保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秩序地进行。
镇江工商局:加大对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依法处理因违法操作而出现劳务纠纷的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坚决取缔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没收其非法所得。
市外办:负责与我驻事发国使领馆联系;与事发国驻华外交机构交涉;向驻华外交机构通报情况。
市旅游局:负责处置对利用旅游渠道非法出境务工导致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有关事项。
市财政局:在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给予应急资金支持。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出现时的正确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稳定。
市民政局:负责因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投资企业工作人员及家属的生活救助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因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境内人员伤亡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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