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电子电话号簿》零售价的复函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电子电话号簿》零售价的复函
(大价费字[1998]10号)


市邮电局:

  你局《关于申报〈大连电子电话号簿〉零售价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大连电子电话号簿》暂按大连地区的零售价每台1380元,其它地区的零售价每台1980元试行。号簿数据更新服务可按每分钟1元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