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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丽苑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丽苑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房字[1996]47号)
大连市丽苑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缴综合管理费用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写字间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5元。
二、
公寓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元。
三、
地下停车场每车位月租费1650元。
四、
大厦内线电话基本月租费每台30元;市话费,长话费(含国际长话)在规定的话费基础上,加收10%的服务费。
除此之外,不得再向业主收取其他物业费用(委托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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