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七贤岭供热站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七贤岭供热站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价发[1996]80号)


大连城建开发集团公司供热处:
  你处大开发热字[1996]5号《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近两年因煤炭、运输、水、电涨价,致使你处七贤岭供热站供热成本大幅度提高,供热濒于亏损的实际情况,经审核成本,同时兼顾供需双方利益,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同意,每吨蒸汽价格由82元上调为92元,于1996年7月1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