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价调办关于对生姜实行价格补贴的通知
(大价调字[1996]61号)
大连市工商局市场处:
近日生姜价格涨幅较高,群众反映较大,为了平抑生姜的市场价格,保证我市控价任务的完成。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我市8家农贸市场,16个销售摊点销售的生姜,实行价格补贴。
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1、 凡是定点销售生姜的农贸市场摊点必须从兴业、双兴蔬菜批发市场进货。
2、 补贴依据是以兴业、双兴蔬菜批发市场出据的成交发货票为准。(票据须标明时间、品名、数量、单价、经手人)。
3、 各摊点销售生姜的价格,必须以进货价(批发价)对外销售。
4、 以进价为零售价,对外销售生姜的各摊点,由价调基金按每公斤加价50%,给予补贴,超过最高限价的不予补贴。
5、 补贴时间从1996年9月19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