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推行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大价发[1996]22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大连市各级政府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实施意见》和市编委批准的《大连市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我局推行公务员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推行公务员制度要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通过推行公务员制度,努力建立一支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价格改革的深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人事部门的部署,我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范围是局机关各处、室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属于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包括局机关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这次暂不进行。
三、实施时间和方法步骤
拟于3月初开始至4月末结束,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推行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与市人事局沟通后组织实施。
2、成立局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班子。
3、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我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整体安排,增强自觉性。
4、培训骨干。组织各处、室领导和工作骨干学习有关配套文件,了解和掌握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环节和操作方法,为职位设置、过渡考核和人员选配等工作作好准备。
5、做好现有各职位情况调查和人员情况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
按照市编委批准的我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行机构改革,精简机构,确定各处、室的职能分工,核定处室编制。在此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过滤考核、人员选配和人员分流工作,完成向公务员的过渡。
1、职位设置
(1)分解职能。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对各处、室的基本职能进行分解,细化出相对独立,能够衡量和操作的具体工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