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日用工业品价格的通知
(大价发[1998]11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放开部分日用工业品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放开肥皂、洗衣粉、彩电、电冰箱、录放像机、洗衣机、抽油烟机等日用工业品价格,取消差率管理,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价格。
二、为引导生产和消费,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对放开的部分日用工业品价格实行行业协调,定期公布主要品种价格水平。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有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