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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金饰品价格的通知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金饰品价格的通知
(大价发[1998]61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金饰品价格的通知》(计办价管[1998]194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和促进我市金饰品市场公平、公开、合法竞争,保持足金饰品价格稳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的足金饰品零售价格为每克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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