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议对象
(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二)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在昌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
市教育局接受省教育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工作考核。对我局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处室处长同时接受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考核,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四、评议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评议的重点是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通过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
1、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廉洁从政,有无存在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
2、是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权力是否公开透明运行,是否方便群众办事;
3、是否依法行政、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4、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5、是否按照《
义务教育法》规定,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是否为民办实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6、是否存在工作互相推诿、扯皮,只分工不合作或办事“中梗阻”,上班玩电脑游戏、炒股、擅离职守、迟到早退等问题。
7、是否完善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全市公办中小学校评议内容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评议的重点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效,通过认真查找学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过程中的差距,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确保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公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取消了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是否违反规定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教辅材料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