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市教育信息网建设的意见
(洪教办字[2007]57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网站服务水平,促进我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新闻和政务类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洪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政务网站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信息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重视南昌市教育信息网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是我局主办的基础教育门户网站。它既是我市中小学教育资源平台,也是我市基础教育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实现电子政务的网络平台。各县区、部门(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员的作用,认真抓好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新闻发布、信息审核及回复工作,努力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充分发挥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民声通道”作用
建设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民声通道”,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促进教育部门更加迅捷高效地为民服务,从而在教育部门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网上连心桥”。老百姓可不出门、不见面、不上访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其“集民意、听民声、聚民智、解民难”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信息网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电子政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电子政务工作,各县区、部门(单位)、学校应指派一名熟悉政策,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南昌市教育信息网信息员,以强化电子政务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信息员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技术中心。
四、网站信息员工作要求
(一)静态信息:各部门应定期(至少每月1次)对所负责的静态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报送到局办公室。静态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部门机构、职能信息;
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
4、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二)动态信息: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便民告示和其他向新闻媒体披露的政务信息。各部门(事业单位)信息员必须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将信息在南昌市教育信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