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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7〕55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农业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新变化,为搞好宏观调控、引导生产经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创新服务方式,更好的为亿万农民服务,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现就加强全省农业信息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农业信息发布工作的认识。党的十七大将信息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提出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搞好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是做好小农户与大市场衔接的重要手段,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农业信息化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搞好信息服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要高度协调,在工作措施上要扎实有效。

  二、明确农业信息发布工作的目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牢牢把握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始终把面向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支持和生产经营者的微观服务作为发布工作重点,着眼于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市场平稳运行、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官方与非官方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传统渠道与现代渠道相结合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

  三、突出农业信息发布工作的重点。一是实时性信息。针对农业产销季节性强、时效性要求高的特点,实时采集、分析和发布农情、疫情、行情等信息。二是趋势性信息。根据产业发展与市场运行的需要,加强分析并发布预测性、趋势性信息。三是突发性信息。遇有疫情、灾情等突发性事件,有关主管单位应及时分析提出应对意见并按程序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四是国际性信息。要高度重视国际市场对国内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发布国际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农产品贸易、相关标准、市场准入等信息。

  四、加大农业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信息采集制度进行梳理,改进和完善指标体系,要积极运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通过定点监测、信息直报等手段,解决指导产业发展动态信息支持乏力的问题。当前尤为紧迫的是建立健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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