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点在年出栏量1000头(常年存栏商品猪300头、母猪50头以上)以上的规模养猪场中选择,每个规模场为1个监测点。第一阶段,在全市设置245个监测点,并按全市规模场分布情况分配到各区县(具体分配数见附表)。请各地结合实际,择优选择监测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将辖区内所有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化猪场均设置为监测点。
三、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
报送内容和方式遵照《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7〕524号)执行,目前暂时只能通过Inter网上报。监测点信息报送采取月报制,每月8日前将各监测点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信息上报至中央数据库。非监测点信息报送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管理主体
各区县畜牧(兽医、农业)局是该项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和监督工作,主管动物防疫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实现全市245个监测点的信息常规报送工作。
(二)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将监测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2008年6月之前,实现将全市所有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纳入监测点范围常规报送信息的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加强组织和协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
(二)优先配置设备。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明确监测点,落实资金购置必要的设备。
(三)做好人员培训。各区县要及时做好监测点信息员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和内容与渝农发〔2007〕524号文件要求一致,保证所有信息员能及时准确完成报送工作。
(四)加强监督催报。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监督催报,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催报,各监测点要落实一名监测信息报告员,督促各监测点按时、保质、保量上报数据。
附件2:
各区县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任务分配表
┌────┬────┬───┬─────┬─────┬───────┐
│ 区县 │ 已注册 │分配数│ 区县 │ 已注册 │ 分配数 │
├────┼────┼───┼─────┼─────┼───────┤
│ 万州 │ 33 │ 11 │ 武隆 │ 9 │ 9 │
├────┼────┼───┼─────┼─────┼───────┤
│ 涪陵 │ 39 │ 15 │ 忠县 │ 8 │ 3 │
├────┼────┼───┼─────┼─────┼───────┤
│ 江北 │ 7 │ 3 │ 开县 │ 18 │ 10 │
├────┼────┼───┼─────┼─────┼───────┤
│ 沙坪坝 │ 10 │ 2 │ 云阳 │ 16 │ 6 │
├────┼────┼───┼─────┼─────┼───────┤
│ 九龙坡 │ 19 │ 3 │ 垫江 │ 17 │ 6 │
├────┼────┼───┼─────┼─────┼───────┤
│ 南岸 │ 5 │ 5 │ 巫山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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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碚 │ 26 │ 8 │ 巫溪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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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盛 │ 4 │ 4 │ 石柱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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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北 │ 12 │ 5 │ 秀山 │ 17 │ 5 │
├────┼────┼───┼─────┼─────┼───────┤
│ 巴南 │ 28 │ 10 │ 酉阳 │ 4 │ 2 │
├────┼────┼───┼─────┼─────┼───────┤
│ 黔江 │ 56 │ 8 │ 彭水 │ 1 │ 1 │
├────┼────┼───┼─────┼─────┼───────┤
│ 长寿 │ 140 │ 20 │ 江津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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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江 │ 16 │ 8 │ 合川 │ 55 │ 20 │
├────┼────┼───┼─────┼─────┼───────┤
│ 潼南 │ 22 │ 8 │ 永川 │ 8 │ 8 │
├────┼────┼───┼─────┼─────┼───────┤
│ 铜梁 │ 5 │ 5 │ 南川 │ 4 │ 4 │
├────┼────┼───┼─────┼─────┼───────┤
│ 大足 │ 3 │ 3 │ 经开 │ 0 │ 0 │
├────┼────┼───┼─────┼─────┼───────┤
│ 荣昌 │ 16 │ 16 │ 高新 │ 0 │ 0 │
├────┼────┼───┼─────┼─────┼───────┤
│ 璧山 │ 19 │ 10 │ 渝中 │ 0 │ 0 │
├────┼────┼───┼─────┼─────┼───────┤
│ 梁平 │ 11 │ 5 │ 大渡口 │ 0 │ 0 │
├────┼────┼───┼─────┼─────┼───────┤
│ 城口 │ 12 │ 3 │ 双桥 │ 0 │ 0 │
├────┼────┼───┼─────┼─────┼───────┤
│ 丰都 │ 17 │ 6 │ 奉节 │ 0 │ 0 │
├────┴────┴───┴─────┼─────┼───────┤
│ 合 计 │ 674 │ 2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