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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太阳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07-2009年)》的函

  (3)鼓励太阳电池发电配套产品的生产。鼓励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光伏发电并网技术研究,做好相关技术准备;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开发太阳能电池发电的配套产品(如二次电池、蓄电池、逆变器、光敏管、控制器等),并形成生产规模,提高光伏产业的整体配套能力。
  (4)积极推动光伏产业下游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支持厦门、泉州等地企业不断研究开发太阳电池应用的新产品,鼓励太阳能电池在半导体照明领域的开发应用,加速太阳能发光二极管(绿色光源)产业的发展,壮大光伏产业集群,增加产品品种的多样性,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5)促进太阳能集热器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支持在福州、建瓯等地建设太阳能集热器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提高我省太阳能热利用产业总量和竞争力。
  3、建立光伏产业园区。以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为重点,建立我省光伏产业示范园区。南安市目前已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南安三晶硅公司在运用冶金法进行硅提纯的技术方面走在了全国同行前列,全市太阳能电池应用产品的生产已初具规模,加上侨乡民资侨力雄厚的优势,有利于引进资金,加快园区的建设步伐。支持南安市在规划建设7.5k㎡光伏产业园区内初步形成光伏电池材料、光伏电池及光伏电池应用产品制造三大产业集聚、建成3-5家产值超5亿元的光伏产业龙头企业,形成较为完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使园区真正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光伏产业园区,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计划在南安先期建设一条规模为25MW,从铸多晶硅锭-切片-太阳电池制作-组件封装-光伏产品等的完整产业线,总投资约2亿元。(南安市政府牵头、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配合)
  (三)着重抓好太阳能产业重点项目的开发
  1、加快发展高纯硅的生产。在南安、连城、上杭等相关企业突破千吨级低成本高纯硅产业化关键技术,形成既可供太阳电池使用,又能在生产上具有节能、低耗、环保、经济等特点的高纯硅材料生产体系,实现低成本高纯硅的材料自给。(省经贸委牵头,发改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配合)
  2、加快填补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环节的缺失。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是目前省内光伏产业链中缺失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创造条件,通过吸引省内外资金在我省建设太阳电池片加工企业,以本省生产的高纯硅为原料,生产高质量的多晶硅(单晶硅)切片和太阳能电池片,满足太阳电池组件生产企业的需要,使省内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均衡发展。(省发改委牵头,经贸委、工商局、环保局、国土厅配合)
  3、扩大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企业的生产规模。研究太阳电池组件生产的先进技术,加强吸收和创新,较快形成规模生产,为我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省经贸委牵头负责,科技厅配合)
  4、做大做强太阳能电池设备制造业。鼓励光伏产业制造设备如多晶硅提纯和硅片切割设备、太阳电池制造设备、组件制造设备及相关的检测仪器以及太阳能应用产品制造装备的研究和生产,促进为光伏产业配套服务的装备业的形成。(省经贸委牵头,发改委、科技厅等配合)
  5、建设光伏产业示范工程。规划建设1~2个示范工程,用现实、活泼、生动的范例加强宣传、推广和普及太阳能的利用。近年来,国内外都有不少城市建设如日本东京,我国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借鉴了已有的成功经验,以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出台了“绿色”能源的示范工程。我省拟在福州、厦门和泉州各建设一个“绿色”能源应用示范工程,配合有关图示及文字说明,对大众进行“绿色”能源知识的普及,力求达到示范、科普、旅游等的综合效果;在南安市建设兆瓦级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以及太阳电池产业科普基地;在建瓯市建立光热、光伏一体化及独立光热系统示范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各地建设太阳能应用示范工程。(省经贸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信息产业厅、科技厅、电力公司等配合)
  6、实施阳光建筑节能工程。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相结合是太阳能热利用发展的重要途径。把太阳能热利用产品作为建筑的构件,使居住建筑与太阳能集热系统一体化将成为今后节能建筑的一大亮点,是实现绿色建筑的有效措施,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太阳能集热器在建筑上的应用。(省建设厅、财政厅牵头,经贸委、科技厅、有关市政府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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