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条件吸引内地大型企业、科研和金融机构来深增设全国或区域总部及办事处(代表处),提高深圳区域中心城市地位。
--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服务手段,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消长平衡的原则指导下推动我市非优势产业有序转移,优化提升深圳产业结构。
--支持高端服务业蓬勃发展,为深圳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三、深圳市“十一五”时期对口合作与服务全国的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更好地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的对口合作任务。
按照中央和广东省关于对口合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区县结对帮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对口合作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中央和省、对口合作地区与深圳“三满意”。
1.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大力实施以贫困地区“整村推进”和“到村到户”为工作核心、以改善贫困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工程项目,在贵州省毕节和黔南两地州、河源市五县一区等对口合作地区,积极协助建设“整村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
加大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财力重点建设对口合作地区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项目,着力解决贫困农户的住房、饮水、行路、治病、子女上学和生活基本保障等实际问题,确保对口合作地区贫困农民直接受益。
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结合对口合作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培育发展一批能够促进本地资源开发、带动农户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发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经济效益高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在贵州、河源、巫山等地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包括生态农业基地、菜篮子基地等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支持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坚持在对口合作地区深入开展送医送药下乡等义诊医疗服务活动,继续援建包括教育、卫生、福利院、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精神和物质生活环境,把深圳的援建项目打造成为精品工程。
2.稳步推进劳动力转移和劳务工技能培训。
全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积极与贵州、河源、巫山等地劳动部门开展劳务合作,建立深圳与对口合作地区劳动力供求信息联动制度,共同建设“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基地,继续完善“远程招工可视系统”,有组织培训和招收对口合作地区农村转移劳动力。
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按照深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数量和素质要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来深劳务工岗前技能培训,加强在深务工的中、高级技工培训;完善已建立的农业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基地,批量提供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劳动力,减少劳动力入深的就业成本。实现“培训一人、招工一人、脱贫一户”的工作目标。
3.深入开展各项智力帮扶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扶贫。结合对口合作地区的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扶持形式,在师资培训、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贫困生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全面开展“校拉校活动”,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对口地区义务支教。
深入开展技术支持为主的卫生扶贫、科技扶贫。根据卫生、科技事业的特点,坚持技术支持为主、资金扶持为辅的原则,通过技术培训、业务交流、捐赠设备器材、援建基层卫生院所等多种方式,支持对口合作地区发展卫生医疗、科技事业。
继续免费培训各级管理干部和各类急需专业人才。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委托现有培训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西部办、国务院三峡办下达我市对口合作地区的干部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