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对口合作与服务全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深府〔2007〕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对口合作与服务全国“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深圳市对口合作与服务全国十一五规划
对口合作、服务全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交给深圳的长期政治任务。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措施和责任,把今后五年深圳对口合作与服务全国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深圳市“十一五”对口合作与服务全国的基础与形势
(一)“十五”期间对口合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对口合作是深圳服务全国的重要体现。“十五”期间,深圳对口合作地区主要是:贵州省毕节地区和黔南州、西藏林芝地区、三峡库区巫山县、广东省河源市及其五县一区,以及教育、卫生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地区的专项帮扶工作。市委市政府坚持“两个大局”战略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十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对口合作任务,获得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三峡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对口合作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渠道更加多元化。“十五”期间深圳市财政性对口合作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改善对口帮扶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共建成项目831个,有效缓解了对口合作地区贫困农民的住房、饮水、行路、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对口合作地区的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圳坚持“整村推进”、“到村到户”的扶贫工作方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创新工作,通过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科技扶贫、劳务工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和社会扶贫等多种方式,一大批“造血型”项目已经在当地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提高了当地农户的致富能力。
相互促进、互利双赢的新型对口合作关系逐步建立。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到对口帮扶地区投资兴业,广泛开展经贸合作;对口地区充分发挥能源、原材料、农业基地、劳务等方面比较优势,与深圳展开有效合作,增强了双方的经济互补,实现了相互促进、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对口帮扶机制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积极倡导社会扶贫活动,率先设立义工服务市长奖和编制地方慈善榜,鼓励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构建和谐。关爱委、慈善会、义工联、狮子会等民间机构成为深圳社会扶贫活动的中坚力量,涌现了丛飞、余彭年等大批奉献爱心人士。捐资助学、扶贫帮困已成为深圳良好的社会风尚。
区域经济合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批道路、港口、跨境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为深圳与其他地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的交通网络。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产业合作取得新突破,极大促进了深圳和其他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以机制建设为依托,经贸合作继续深入,相继开通深圳成都、深圳南昌铁路货运“五定”班列后,深圳昆明“五定”班列正抓紧推进;旅游合作进展顺利。积极筹划区域资源保障,能源环保合作不断推进,液化天然气工程建成投产,生态环境保护、电力、饮水工程等领域合作顺利推进。公共事务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民生合作进一步加快。
(二)辐射和服务全国的优势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