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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南云、屯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南云、屯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房[1999]8号)


大连房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南云、下屯小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南云小区,下屯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暂为月每建筑平方米普通住宅0.15元;公建,商住部分的收费标准高于住宅时,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协商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你单位须明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收费的有关要求按大价发[1999]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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